2012-2013年度优秀妇女工作干部评选通知
时间:2013-12-28 浏览:8880

关于评选上海交通大学

2012-2013年度优秀妇女工作干部的通知

为了贯彻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妇女干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校妇委会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评选上海交通大学2012-2013年度“优秀妇女工作干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校妇女工作委员会、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医学院及各附属医院专职妇女干部、各院(系)、部处和直属单位工会女工委员,且担任该工作在两年以上者。

全校共评选上海交通大学2012-2013年度“优秀妇女工作干部” 15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集体,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

2.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关心女教职医务员工的工作、生活和家庭,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成效得到妇女群众的认可。

3.根据本单位女教职医务员工、女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得到本单位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4.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积极开展本单位“妇女之家特色项目”的建设,取得明显成绩。

5.积极参加校妇委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工作会议和活动。认真完成校妇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协助校妇委会做好有关工作。

三、推荐与评选方法

1.由各单位党组织、妇委会和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填写“上海交通大学2012-2013年度优秀妇女工作干部推荐表”,表格请至交大工会网(http://gh.sjtu.edu.cn)下载。

2.由校妇委会在听取校妇委会和女工委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审。

3.推荐表请于20131223之前电子版发至交大工会邮箱(jdgh@sjtu.edu.cn),同时,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至校妇委会(闵行校区老行政楼215室),联系人:陆莲芳,电话:34203784

四、表彰和奖励

对“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妇女工作干部”,将在2014年全校“三八”妇女节大会上予以表彰。

上海交通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