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交通大学工会暑期休养工作具体操作的几点说明
时间:20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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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单位休养计划由部门工会最迟于5月16日前上报校工会。所报计划务必要克服随意性,力戒报虚数,尽量减少变动,如有变化尽量做到内部调整消化,如果确需调整的,以传真件为准,避免电话口头调整的失误。
二、休养点报名人数如有个别未达到规定人数的,将取消该休养点,请休养员做适当调整。
三、休养员的年龄掌握在男65岁,女60岁以内,健康状况要良好。特别对于海拔较高地区,如昆明、九寨沟等,明显有不适应者要提醒调整。
四、乘飞机名单一律以打印件为准,手抄不予受理。注意检查身份证的有效期。机场建设费、保险费,一律计入休养费单价内。卧往飞返的机场建设费由接待单位解决;往返机票暂以折扣计价,届时按明折明扣票价计算多退少补。机票一经开出,更改、签转、退票由个人自负。
五、休养费用请于6月1日~3日交校工会财务室(204室)。
校工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