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时间:2016-04-06 浏览:8335

各位代表:

学校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十二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定于413日召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特将相关工作及事项安排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及教代会规定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1. 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 有关本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 有关本校教学、科研、服务、生产,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 有关本校教职工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 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校教职工意见,有一定的代表性。

2. 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学校、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

3. 真实性: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

4. 可行性:在学校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所提建议和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5. 规范性:提案撰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 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学术研究、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2. 指名举报或揭发问题、解决个体问题的。

3. 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二、提案格式

1. 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且包含提案案名、提案案由、解决措施三部分内容。

2. 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

3. 提案应通过网上提案系统填写、提交。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在网上对提案加以确认。

4. 为准确表达提案人的意愿,请按照网上流程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完成相应操作。

三、提交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201646日开始上网提交(http://jdh.sjtu.edu.cn),截止日期为2016420日。

网上提交提案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致电校工会办公室34203784询问。

上海交通大学第七届教代会 

暨第十二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秘书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