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4-28 浏览:3697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转发校工会、教务处、妇委会

关于开展2006年“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院(系):

校工会、教务处、妇委会《关于开展2006年“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意见》已经校领导同意,现转发给出你们,望认真组织落实,并通过此项评选工作不断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精神,进一步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2006年“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意见

为落实校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更好地体现学校“聚焦、落实、发展”的工作基调,在全校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使我校青年教师延承交大教师严谨治教、勤奋治学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培养一支具有一流水平的师资队伍,校工会决定会同教务处和妇委会在全校中青年教师中组织开展第六届“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担任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含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报名办法及评选名额

1、报名办法:采用志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先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再由院(系)推荐参选对象,并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申报表”。一般情况下,有关院(系)可推荐1-2名教师参选。

2、评选名额: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10名,提名奖若干名。

三、评选条件

1、参选者为1966年5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2、对上述三大类课程中某一门课程已讲授二遍,而且本学期仍在执教者;

3、热爱教师职业,遵守教师工作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一贯得到学生好评;

4、坚持教学改革,在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上有所创新。

四、评选办法

1、检查备课情况,抽查任备课笔记及教学进度表;

2、随机抽查若干名学生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

3、检查课外指导(答疑)情况;

4、有关教师、专家随机进课堂听课;

5、听取学生反映;

6、由本人提供的有关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的措施、成果、论文等材料;

7、评审时,每人就自己的教学情况作10分钟演讲(主题: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8、组织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评选,并报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委员会审定。

五、时间安排

1、有关单位将申报表于4月20日前送校工会办公室。

2、学校于7月份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评审,并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六、材料要求

每位候选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由院(系)盖章确认后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同时须递交与书面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本,申报表可从校工会网站下载。电子文本请发至工会电子邮箱:jdgh@sjtu.edu.cn,并注明“教学新秀”申报材料。

七、奖励办法

1、获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称号者,由上海交通大学颁发证书;

2、“教学新秀”每人获奖金2500元,提名奖1000元;

3、“教学新秀”称号者在派遣出国进修、职务聘任等方面将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加以考虑。

八、组织领导

设立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委员会。

任:印杰

副主任:张增泰、沈志刚、倪浩、舒培丽

员:本科教学督导及有关专家若干名

书:王国祥、陆莲芳

上海交通大学 教务处

妇委会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