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礼仪,让女性更美丽”展示活动比赛的通知
时间:2006-12-06 浏览:7559

上海交通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沪交妇(2006)5号


关于举行“礼仪,让女性更美丽”展示活动比赛的

各单位妇委会、部门工会:

根据市文明办、市妇联等单位有关通知精神, 我校妇委会于今年5月在全校启动了主题为“礼仪,让女性更美丽”的系列活动。各单位按照全校的部署,以构建和谐校园为总目标,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为根本,以不断提高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文明素质为基本任务,以普及文明礼仪知识为抓手,积极组织相关活动,如:举办礼仪系列专题讲座、组织女师生员工参加礼仪知识的网络问答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正在深入开展的礼仪文明实践活动,校妇委会、工会准备在全校举行“礼仪、让女性更美丽”展示活动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要求

通过礼仪实践与展示活动,进一步在全校普及礼仪文明知识,提高女师生员工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礼仪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的建设,促进我校人文精神的塑造和人文环境的优化。


二、活动具体办法

1.参加人数

参加展示活动比赛的单位以5~6人组队,每队女教师的人数须超过总人数之半。

2.展示形式

1)必选形式:演讲。演讲的题目为“和谐之韵·礼仪之美”,每队可派一人(师生均可)代表该队演讲。

2)自选形式:小品、歌舞、时装、相声、DV等表演形式。

3.评比条件

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新颖,启迪大众;服装美观得体;现场气氛热烈。

4.奖励标准

展示活动将分预赛和决赛。参加展示活动预赛的每队都将获得“演出奖”;进入决赛的各队将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同时,将根据活动组织情况,评出若干个组织奖。获奖单位分别获得奖金和奖状。

三、活动时间安排

2006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为各单位组织展示活动筹备及报名;

2006年12月下旬~2007年1月上旬为学校组织展示活动预赛;

2007年3月为学校组织展示活动决赛。

报名参加展示活动的单位请于2006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回执发到以下电子信箱:shupeili@sjtu.edu.cn

妇委会

上海交通大学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