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时间:2003-03-21 浏览:8789

为落实上海交通大学“十五”建设计划,建设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培 养一支具有一流水平的师资队伍,决定在我校中青年教师中进行第四次“教学新秀”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担任公共课、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含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本科教学任务 的教师。

二.报名办法及评选名额:

1. 报名办法:采用志愿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先由本人向所在院(系)
提出申请,再由院(系)推荐参选对象,并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申报表”。一般情况下,有关院(系)可推荐1-2名教师参选(电子信息与电力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各可报3-4名)。

2. 评选名额: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5-10名。

三.评选条件

1. 参选者为1962年5月1日后出生的中青年教师。

2. 热爱教师职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遵守教师工作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 对上述三大类课程中某一门课程已讲授二遍,而且本学期仍在执教者。

四.评选办法

1. 检查备课情况,抽查任一学年的备课笔记及教学进度表;

2. 随机抽查若干名学生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

3. 检查课外指导(答疑)情况;

4. 专家随机进课堂听课;

5. 听取学生反映;

6. 阅评由本人提供的有关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的措施、成果、论文等材
料。

7. 讲演10分钟(主题: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五.时间安排

1.有关单位将申报表于3月22日前送校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学校于7月份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教师节表彰。

六.奖励办法

1.获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称号者,由上海交通大学颁发证书;

2.“教学新秀”每人获奖金2500元;

3.获“教学新秀”称号者在派遣出国进修、职务聘任等方面将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加以考虑。

七.组织领导

设立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委员会

主任:叶取源 副主任:季学玉 张增泰

委员:本科教学督导及专家若干名

秘 书:舒培丽 王国祥 李家维

八. 可参选的课程名称

公共课:外语、体育、政治理论、计算机文化;

基础课:数学、物理、化学;

学科基础课:课程以学科培养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