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上海交大青年教师“双语教学”竞赛的通知
时间:2007-03-28 浏览:7108

各院(系):

贯彻落实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的精神,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加速国际化办学的步伐,使我校青年教师延承上海交大教师严谨治教、勤奋治学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自身教书育人的能力与水平,经工会、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妇委会共同协商,决定继续开展2006年-2007学年上海交通大学青年教师“双语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2007年3月中旬至2007年6月下旬。

二、参赛对象:年龄40周岁以下(1967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本学年正在授课的本校在册教师(所授课程以专业培养计划为准)。

三、竞赛方法:

1、每个院(系)推荐1-2名优秀青年教师;

2、凡具备竞赛条件的青年教师亦可自愿申请,并请2名教授推荐;

3、按参赛教师正常课堂教学,由评委及督导随机听课,并根据其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技能、教书育人、教学效果五个方面进行评分:

1)教学态度:授课准备充分、仪表举止端庄、作业批改认真。

2)教学内容:内容先进、信息量大、重点突出、详简得当。

3)教学技能:外语发音标准,因材施教、启发思维、采用多媒体手段。

4)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关爱学生,注重育人、教学相长。

5)教学效果与质量:课堂气氛融洽、师生交流互动、学生求知欲强、班级成绩良好。

4、参赛青年教师的所在院(系)提供一份该教师任课班级学生意见反馈表;

5、评审领导小组依据上述各项考核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名单,并报学校主管副校长审批。

四、报名规定:

各院(系)推荐或教师自荐,参赛者于3月20日前向校工会办公室申报,并索取填写报名表(也可在网上下载报名表)。

五、奖励办法:

全年竞赛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一等奖获得者同时授予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师奖”,并记录个人档案,在晋升职称和评选先进时作为参考。

六、组织领导

为使青年教师“双语教学”竞赛健康、有序、正常开展,特设竞赛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印杰、张增泰、沈志刚、杜朝辉、吴 旦、倪 浩、舒培丽、陈敏逊、钱道中等组成。

上海交通大学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妇委会

00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