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工会 张增泰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高校而言,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保证和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更是建设高水平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内在要求。加强校务公开工作,对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对于深化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对于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各级干部的良好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动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重点
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早已实行。学校除通过召开教代会外还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其中有各种会议形式,包括校党委全委扩大会、全校党政干部会、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全校教职工大会、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大会、离退休人员学校工作情况通报会、各种座谈会和校领导每周接待日等;有各种公文形式,包括学校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信息简报等,以及充分利用校园网、上海交大报、校园网络、校有线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橱窗和公告栏等等多种媒体,使群众及时了解与掌握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情况,同时通过其他双向沟通形式 如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待日、举报电话,以及信访、公示、听证等,也使群众意见及时上传与得到反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和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下达后,校工会主动向学校提出建议,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校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制定并印发了“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校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与各部门的责任。这就使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保障、职责明确、持续发展。
1、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和分管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工会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2、设立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成员由参加领导小组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处理。其中校长办公室主要负责校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校务公开的协调;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校工会则主要负责校务公开的协助运作与信息反馈,并参与监督。
3、明确对部处、院(系)和直属单位要求。学校要求各职能部处负责其业务工作范围内校务公开相关事项的落实,实行部处长责任制。要求全校各院(系)和直属单位参照学校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的基本精神,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本院(系)和本单位行政事务的公开,并接受学校的检查与考核。
4、建立健全校工会参政、议政的制度。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等,凡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工会负责人应参加或列席会议。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工作,要有工会代表参与调查研究和制定方案,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工会的反馈意见。
5、规定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内容在不同范围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2)、学校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3)、学校学科、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设置的规划与实施情况;
(4)、学校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财务年度预、决算;
(5)、干部和教职工职务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6)、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方案及大型设备、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审计情况;
(7)、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情况;
(8)、教职工“四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使用情况、劳动保护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教代会多数代表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以不同形式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 学校招生计划、程序及政策,考试规程和纪律以及录取结果;
(2). 收费的项目、标准和程序;
(3). 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各类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处分、选优评优及毕业生就业的规定等;
(4). 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钱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我们对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一) 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
认识推行校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
1、校务公开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实现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是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基本属性决定的,也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胡锦涛同志在今年“7.1”讲话中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高校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中肩负着庄严的使命。“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高校是科技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担负着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任,为发展先进生产力提供坚实的基础。高校传播、弘扬、创造先进文化重要阵地,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创造更加灿烂的先进文化责任重大;教育也是事关亿万群众的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则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高等学校是人才荟萃,知识集聚的地方。广大教职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办好高等学校的重要力量。而要充分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努力使他们真正成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开拓者、弘扬者和推动者,学校党政领导就必须出以公心,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向他们最大限度地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校务、规定,满足他们“知情、参与、监督”的愿望,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不断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希望对高等教育“知情与监督”,渴望公平、公正、公开。可见积极推进校务公开是党的要求,是群众的希望,也反映了广大教职工的心声,是体现教育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靠广大人群众办好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2、校务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五大就提出要“加强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和“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今天人民民主的发展与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体现政治文明的发展。人民当家作主首先意味着保障和实现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民主权利。胡锦涛同志要求我们“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既能让广大教职工“知悉校务、民主监督、参与管理”,提高他们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又能让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帮助教育、同时督促教育,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办好教育。实行校务公开是高校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健全民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制度。
3、校务公开是加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内在要求
当今,我国高等教育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的发展机遇和外界环境,高校肩负的“科教兴国”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光荣而艰巨。随着国际高新科技发展的迅猛和竞争激烈、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加速、教育改革的深化和发展的加快,教育会遇到很多新的矛盾和新的困难,加之,我们不少高校把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或者世界知名大学确立为历史性奋斗的目标,任重而道远。这就更加要求学校党政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实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创新发展思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主动让教职工参与学校事务、参政议政、献计献策,营造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的氛围,加强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的双向交流与沟通,使学校的重大决策和管理措施得到广大教职工的理解与支持,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发挥民智,政通人和,形成合力,这样,学校的各项改革才能积极而又稳妥的推进,学校发展和稳定的目标才能同步而又迅速地实现。
(二)、工会在校务公开中必须把握好的“为”和“度”
1、坚持使命,积极推动。
校务公开是一项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制度。我们工会是广大
教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也是党和行政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与纽带。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代表教职工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在参与学校决策中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是工会的性质和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重要工作任务和社会职能。积极参与和推进校务公开是工会执行维权基本职责的最好抓手,也是工会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好体现。
我们推进校务公开必须坚持四条原则,即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委(监察处)、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客观真实、公开透明、规范运作、注重实效、群众满意的原则;坚持依法治校,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的原则;坚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的原则。我们还应该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工作,通报兄弟院校校务公开的经验与成效,主动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协助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办法与措施,并将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及时反馈给领导作参考,在校务公开中发挥积极而又独特的作用,主动配合党政校好校务公开工作,保证校务公开工作顺利的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应运而生的校务公开工作从被动公开转为主动公开、由表面公开转为实质公开、由局部公开转为整体公开,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尽管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也有待于我们共同探索,长期坚持。我们从事工会工作的同志对这项工作,既要满腔热情、积极主动、参与推进,又要注意头脑冷静、实事求是、把握分寸,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2、准确定位,发挥优势。
校务公开是政务公开的延伸,是一项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制度。这就决定了校务公开的主体是学校行政。能否有效地推进校务公开,关键在于学校行政领导对依法治校、以德治校与民主治校的认识,正如有人指出的“校务公开的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重点是学校权力部门和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热点是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质是对校务工作进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以及民主决策乃至民主管理。因此,校务公开的主体只能是学校行政,而不是工会或其他部门,校务公开的办公室应该设在校长办公室,由行政领导直接主管也就在情理之中。退一步说,即使校务公开办公室设在校工会,作为工会的同志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校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性大的系统工程,在校务公开工作中,党委处于领导地位、行政部门处于主角地位、工会应该是也只能是处于配角地位,我们的责任在于参与监督、协助运作与信息反馈。
高校工会在校务公开中可以有所作为,我们的优势主要有两方面:第一,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长期以来高校工会在教代会建立、健全和完善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工会在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中,在校园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有助于工会在参与推进校务公开中具有很好的载体与形式,既可促进校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又可丰富教代会的内容,充实教代会的职能,增强教代会的权威与活力。当然教代会也要常开常新,抓住事关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事及广大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党政领导与群众的双向交流、沟通、讨论形成共识。第二,校工会在校务公开中可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优势。校工会要始终重点关注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大局、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民主管理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要利用自己来自群众、联系群众、代表群众的优势,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大胆反映群众的呼声,加强监督与信息反馈的功能,切实抓好教职工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这个环节,从而调动好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3、旗帜鲜明、两个支持。
校工会在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中要求做到两个旗帜鲜明,达到两大工作目标。我们既要旗帜鲜明地代表与维护教职工的政治、经济、文化与生活方面的合法权益,又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支持与保证学校行政领导依法行使指挥职权,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高教法”对校长的权力有过规定,推动校务公开不是限制与妨碍行政领导的权力,而是为了“集中群众智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文化”,规避风险、防止失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我们加强监督,提出改进意见,目的是使学校行政领导的决策更加科学正确,我们加强监督,提出批评意见,目的是为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达到既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又使教职工在一个充满生机与希望的三大文明协调发展的环境中工作、学习与生活,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和祖国的繁荣昌盛,为个人幸福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建功立业。
(200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