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工会理论研究会章程
时间:2003-04-25 浏览:4703

第一章 宗旨


一、上海交通大学工会理论研究会是上海交通大学工会领导下的研究高校工会理论与实践的群体性学术团体。
二、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工运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团结和组织有志从事高校工会理论研究的同志,进行高校工会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校工会工作的开拓创新作出贡献。

第二章 任务

一、开展群众性的高校工会理论研究,组织专题调研与工作总结。
二、组织撰写理论研究文章、调研报告和工作经验总结。
三、召开理论研究会、专题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
四、开展校内外工会理论研讨的交流与联系。
五、组织和推荐优秀研究成果的评奖和文章发表。


第三章 会员

一、凡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承担本会任务,具有一定高校工会工作经验和理论研究水平的本校工会工作者及相关同志,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二、加入本会一般要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工会推荐,经校工会确认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三、校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各部门工会正、副主席为本会的自然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

一、研究会设会长一名,负责研究会工作。设副会长若干名,协助会长开展工作。正、副会长均由校工会提名,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二、研究会聘请名誉会长或顾问若干名。
三、研究会聘任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帮助会长处理研究会的日常事务。


(本章程经2002年12月18日上海交通大学工会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