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2008-2009学年青年教师“双语教学”竞赛的通知
时间:2009-02-28 浏览:3197

关于继续开展2008-2009学年

青年教师“双语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沪交内(办)【200892号文件精神,校工会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妇委会已经组织开展了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双语教学”竞赛活动。为了使本学期上课教师同样能有参加本项竞赛的机会,现将有关事项再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089月至20096月。

二、承办单位

校工会、教务处、研究生院、妇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联系人:万晓玲、陈秀妹;联系电话:3420379134203057)。

三、参赛对象

年龄40周岁以下(19689月以后出生)、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本校在册教师,且在竞赛时间内独立承担至少36学时的双语教学课程(不含语言教学)。

四、竞赛优胜条件

1、教学态度:授课准备充分,讲课充满激情,答疑细致耐心,作业批改认真。

2、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内容先进科学、信息量大,讲授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深入浅出。

3、教学用语:课堂教学用语主要是外语,且用语准确,发音标准,吐词清晰。教材、教案及学生作业和试卷均使用外语。

4、教学技能:因材施教启发思维,师生互动生动活泼、多媒体手段精彩纷呈。

5、教书育人:仪态大方举止端庄,治学严谨注重育人,关爱学生教学相长。

6、教学效果:课堂气氛融洽、师生交流互动、教师评教成绩好(本科教师在教务处评教系统显示优秀,研究生教师应有各院系的优秀评教意见)。

五、竞赛安排

1、每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可向自己所在院(系)报名,学院(系)在此基础上推荐1-2名优秀青年教师参赛;青年教师有2名教授推荐,并经院系同意,亦可直接向校工会申请参赛。参赛教师应于每个学期开学后的四周内(本学期在313前),向校工会办公室递交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校工会网上下载)。

2、 在“双语教学”竞赛过程中,由承办单位在课堂教学时间内组织随机听课,并根据参赛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语言、教学技能、教书育人、教学效果六个方面进行评分,然后由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名单,报学校批准。

六、奖励办法

本竞赛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记入获奖教师个人档案,在晋升职称和评选先进时作为参考。

七、组织领导

为使青年教师“双语教学”竞赛公平、公正进行,特设评委会。评委会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成员由各承办单位、督导组和青年教师联谊会的负责人组成。

工 会 教务处

上海交通大学

研究生院 妇委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请参赛老师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jdgh@sjtu.edu.edu.cn,并标明“双语教学”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