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演讲协会章程
时间:200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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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交通大学演讲协会是直属于校工会的群众性社团。
第二条 宗旨:协会的宗旨是切磋演讲艺术,提高演讲水平,营造浓厚的演讲氛围,为校园文化建设做贡献。
第三条 本协会是以教工为主体的教工社团,接受校工会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协会制度与会员组成
第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演讲协会理事会并报请校工会审批。
第五条 凡思想进步,热爱演讲艺术,有志于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且以本协会的章程为准则的教工均可申请入会。
第三章 会员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 会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会协议,努力完成各项义务。
第七条 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积极参加活动的义务,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八条 会员有参加协会举办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不交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四章 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第十条 协会定期组织会员学习演讲、朗诵技巧;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
第十一条 协会不定期举办演讲赛、朗诵比赛;组织会员观看录像。
第五章 机构设置
第十二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若干,负责活动组织及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