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教代会暨十一届工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1-06 浏览:2669

沪交工[2010]1号

关于做好上海交通大学

六届教代会暨十一届工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经校党委批准,上海交通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3月中下旬举行。根据本次大会筹备领导小组的意见,现就做好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我校实际情况出发,本届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比例确定为全校教职工总数的6%左右,代表人数控制在450人以内。同时,为体现以教师为主体的原则,教师代表人数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要占50%左右。因此,在本次代表推选中,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管理部门和服务生产单位将按教职工总数的不同比例推选代表。同时,在代表推选中应考虑到代表的性别、年龄、学历、岗位与职务等因素,特别是要注意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的代表。

二、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推选条件是:(1)认真学习与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本职工作;(2)遵守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3)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4)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公正公道,能正确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三、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各部门工会的教职工人数和不同比例下达。学校党政领导和校工会专职干部参加有关部门工会的代表推选,但不占部门代表名额。全校各单位具体代表名额分配表附后。

四、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经过充分酝酿,先推选出符合代表条件的候选人,再采用直选制或代表选举制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大会应有全体教职工或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人数半数方能当选。一般情况下,部门工会主席应被推选为代表。

五、全校各单位代表民主推选工作应在1月22日前结束,并由各部门工会将代表推选结果按《上海交通大学六届教代会暨十一届工代会代表情况汇总表》的要求,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同时报校工会215办公室。《代表情况汇总表》可在工会网站http://gh.sjtu.edu.cn ;常用下载栏下载。

联系人:陆莲芳 电话:34203784 邮箱:lflu@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工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抄送:各部门工会所在单位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