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4年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选的通知
时间:2004-04-21 浏览:2205

关于开展2004年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2004年是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十五建设计划,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关键性的一年,为了进一步在全校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结合学校教育思想大讨论,推进我校教育创新和创新教育工作的开展,使我校青年教师延承交大教师严谨治教、勤奋治学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培养一支具有一流水平的师资队伍,决定在我校中青年教师中继续开展第五次教学新秀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担任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含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本科教学任务的中青年教师。

二、报名办法及评选名额:

1、报名办法:采用志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先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再由院(系)推荐参选对象,并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申报表。一般情况下,有关院(系)可推荐1-2名教师参选。
2
、评选名额: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5-10名。

三、评选条件
1
、参选者为196451日后出生的中青年教师;
2
、热爱教师职业,遵守教师工作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一贯得到学生好评;
4
、坚持教学改革,在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方面有所创新;
5
、对上述三大类课程中某一门课程已讲授二遍,而且本学期仍在执教者。

四、评选办法
1
、检查备课情况,抽查任备课笔记及教学进度表;
2
、随机抽查若干名学生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
3
、检查课外指导(答疑)情况;
4
、专家随机进课堂听课;
5
、听取学生反映;
6
、由本人提供的有关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的措施、成果、论文等材料,组织专

家对出来材料进行评选。

7、每人就自己的教学情况讲演10分钟(主题: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五、时间安排
1、有关单位将申报表于423日前送校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或工会办公室。
2
、学校于7月份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教师节表彰。

六、奖励办法
1、获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称号者,由上海交通大学颁发证书;
2
教学新秀每人获奖金2500元;
3
、获“教学新秀”称号者在派遣出国进修、职务聘任等方面将作为一个重要因

素加以考虑。

七、组织领导

设立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委员会

主任:叶取源

副主任:张增泰、沈志刚、舒培丽

委员:本科教学督导及专家若干名

秘书:王国祥、陆莲芳

上海交通大学 教务处

妇委会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五日